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主旨

為利貴用戶順利使用關貿網路「地政資訊網路e點通服務系統」系統,客服中心為您安排了系統操作課程,協助您更快熟悉系統之各項功能與操作。竭誠歡迎貴用戶參與。

【費用說明】免費,自由參加。

課程名稱 系統操作說明 主講人 關貿網路公司
議程 ● 地政資料查詢功能操作說明
● 電子謄本功能操作說明
上課地點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3號7樓E棟
人數 每堂課最低上課人數:10位,若未達開課人數,將會於上課前三日另行通知課程取消。
說明會場地位置

一、開車:
1. 中山高_從「康寧交流道」下 → 右轉過南湖大橋,靠右順著三重路即可抵達。
2. 北二高_從「南港交流道」下 → 往南港方向尋園區指標即可至。
二、捷運:
可搭乘捷運「文湖線」或「板南線」於「南港軟體園區站1號出口」下車後,往三重路的方向,步行約10-15分鐘,即可抵達。
三、火車:
可搭乘火車於「南港火車站」下車後,轉搭公車。203/281/51/629於「南港軟體園區南站」下車即可抵達。205/212/276/306於「南港站」下車即可抵達。

新制三類謄本

因應「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修正後規定,為保障民眾個人資料之隱私權,兼顧土地整合利用及處理不動產事務等需要,以達到不動產物權公示及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目的。

第一類謄本:顯示登記名義人全部登記資料。
第二類謄本:隱匿登記名義人(自然人)之出生日期、部分姓名及統一編號、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設定義務人等資料及其他依法令規定需隱匿之資料。
第三類謄本:隱匿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出生日期。
例外情形 (1) 第二類:得依登記名義人之請求,隱匿部分住址資料。 (2) 第二類:限制登記、非自然人之姓名及統一編號不隱匿。

「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修正後:
第一類謄本: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
第二類謄本:任何人。
第三類謄本:登記名義人、具有法律上通知義務或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利害關係人。
代理人:委託代理人為之者,準用第37條第1項規定(第37條第1項條文:土地登記之申請,委託代理人為之者,應附具委託書;其委託複代理人者 ,並應出具委託複代理人之委託書。但登記申請書已載明委託關係者,不在此限)。

申請人身份為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管理者或其代理人,以系統會員身份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系統後申請第一類登記/地價謄本或第二類登記/地價謄本、建物平面圖、地籍圖、土地建物異動索引及土地建物異動清冊。
以系統會員身份登入者,僅能申請第二類登記/地價謄本、建物平面圖、地籍圖、及土地建物異動索引。
利害關係人如要申請第三類謄本,則需親持相關證件,親至各地所臨櫃申請,經承辦人檢閱所附文件確定後,始得申請。

謄本格式與原有格式略有不同的謄本種類計有:第一類登記/地價謄本、第二類登記/地價謄本、土地建物異動清冊及土地建物異動索引。

如申請資料為個人全部(部份)謄本,則謄本內容與現行制度申請到的謄本內容是一樣的。但是如申請資料為全部謄本,則指定之所有權人(含管理者)、指定之他項權利人(含管理者)會顯示「完整姓名、完整統編、完整出生年月日、完整住址」及該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之完整資料。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人(含管理者)顯示「部分姓名、部分統編、無出生年月日、完整住址」並隱匿他項權利之「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及「設定義務人」資料。

不論是申請資料為個人全部(部份)謄本,或為全部謄本,則謄本內容只會顯示「部分姓名、部分統編、無出生年月日、完整住址」並隱匿他項權利之「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及「設定義務人」資料。

在網路上申請土地建物異動清冊,需以系統會員身份持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系統,申請人並符合以下身份者,經檢核通過後始得申請:
(1)異動索引之權利人及義務人,符合其中某一人之統一編號。
(2)案管收件之代理人、複代理人,符合其中某一人之統一編號。
(3)案管收件之權利人及義務人之統一編號,符合其中某一人之統一編號。
申請到的格式為完整姓名、無統編、無出生年月日、完整住址之土地登記申請案之完整異動資料。
但是,若登記原因為地籍圖重測、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徵收、地籍整理、截止記載、權利變換、行政區域調整、段界調整或逕為分割)不得以整案申請,需要增加輸入「登序」或「統編」或「姓名」欄位,若未輸入,系統應顯示訊息『本收件年字號為xx(帶出登記原因)案件,請另輸入「登序」或「統編」或「姓名」欄位資料』,並確認輸入某一欄位條件後,才可送件申請。

申請角色為【一般民眾】者,現行系統各項申請條件(如收件年字號、地建號、地建號+部別、地建號+登序、地建號+統編等)皆可選取,但申請到土地建物異動索引之權利人欄僅提供部分姓名。
申請角色為【登記名義人】或【利害關係人】者,申請條件僅提供「收件年字號」或「地建號+統編」,權利人欄提供完整姓名。為確認申請者之申請資格,系統會先就「申請人」或「權利人」或「義務人」之統一編號比對,其申請資格身份比照異動清冊方式檢核通過後始得申請。申請到土地建物異動索引之權利人欄為完整姓名。

所謂部分姓名是指謄本內容姓名欄位顯示方式為:顯示第一個字,其餘均隱匿,顯示時後方+「**」(*為全形)。例如:黃藥師為黃**,歐陽蜂則為歐**等。
例外:若為非自然人(即權利人類別為3國有、4省市有、5縣市有、6鄉鎮市有、7本國私法人、8外國法人、9祭祀公業、A其他、B銀行法人、D大陸地區法人,或權利人類別為null值),其姓名皆為「完整」。

所謂部分統編是指謄本內容統一編號欄位顯示方式為:顯示前四碼及最後一碼,其餘均隱匿,顯示時中間+「*****」(*為半形)。
例外:
(1)非自然人之處理方式【同部分姓名】。
(2)當權利人為大陸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登記事項之”GN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證號”或”GO大陸地區法人登記字號”資料,謄本列印時應帶至上方統一編號欄,且”GN”部分隱匿(中間+「*****」(*配合其他登記事項皆為全形)) ,”GO”不隱匿。

若登記名義人申請住址隱匿,則屬第二類的資料(包含第一、三類的其他共有人及他項權利人資料)皆應為「部分」住址。如資料為未經申請則完整顯示。
例外:因異動清冊之異動資料內容,隨個案不同,故民眾申請住址隱匿原則不適用於異動清冊謄本。

經申請地址隱匿之部分住址顯示至段/路/街/道+「***」(*為全形)。若無段/路/街/道時,取住址前6個中文字後+「***」(*為全形)。

請逕洽各地所臨櫃申請,或至內政部地政司網站(登記名義人以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clir.land.moi.gov.tw/CAP/)。

申請流程

以自然人或工商憑證是不能登入地政資訊e點通,必須要跟關貿網路申請ㄧ組系統帳號才能登入系統查詢,並且這套系統是有收費的。
可以的,請於【地政資訊網服務申請書】右邊空白處,自行註明【發票請開立公司抬頭及統編】,附上該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並加蓋公司大小章。附上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健保卡正面影本。於【地政資訊網服務申請書】蓋上個人印章。將服務申請書及檢附證件一併寄回關貿網路客服中心即可。
請填寫【連線變更申請表】,勾選【傳真方式】取得密碼。申請表蓋上印鑑章,傳真至客服中心。會為您通知本客服中心資料組人員,將您申請的帳號先以傳真方式提供,傳真前資料組人員會電話通知您,最後再以郵寄方式寄出正本資料。
請至地政資訊網申請資料異動中,下載連線變更申請表,勾選變更後公司基本資料,將變更後公司統編、負責人、公司名稱及相關聯絡資料填寫好後在用印處,蓋上原申請用印及新公司大小用印,並檢附新公司營利事業登記回傳至關貿網路客服中心即可。

另若原申請用戶帳上有費用未繳清時,需先將費用結清後,待月結時即會做移轉之變更,次月收到之帳單即會是移轉後之公司名稱和統編。

因為個人用戶申請時需檢附信用卡請款授權書(或自動扣繳申請書一式三份),故在申請移轉時,建議取消原來的授權;請至下載專區下載申請書填寫後寄至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收,不可用傳真方式(因為資料是銀行要審核的,不可為影本)。

原個人用戶申請移轉後,因帳上費用已結清,故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並不會再由其帳戶去申請請款授權,但為維護用戶的權益建議用戶一併取消原來的授權申請。
我們將於收到您的申請表後儘速辦理申請作業約 3 個工作天)(,申請通過後將以郵寄方式寄出您的帳號及密碼。
1. 以事務所名義申請:請填寫地政服務申請書,並檢附地政士事務所開業執照或統一號碼號碼配置書寄回,即可辦理。

2. 以個人名義申請:申請方式同地政個人申請方式,填寫地政服務申請書並檢附個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健保卡或駕照正面影本及信用卡請款授權書(也可改用委託金融業自動轉帳扣繳申請書代替)。
1. 公司用戶:請至地政資訊網首頁,帳號申請或下載專區中下載關貿網路地政資訊網服務申請書填寫後蓋上公司大小章並附上貴 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寄至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收即可。

2. 個人用戶:請至地政資訊網首頁,帳號申請或下載專區中下載關貿網路地政資訊網服務申請書及信用卡請款授權書(或自動轉帳授權書一式三份),填寫後並蓋上個人的用印後且檢附身份證正反面及健保卡正面影本,一併寄至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收即可。健保卡正面影本可用駕照代替;個人用印可用簽名,但若因簽名被冒用所遭受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另個人用印處所用之印章為日後變更核印之依據,請用戶牢記,謝謝。

業務說明

1.謄本效力:電子謄本申請資料是要做特定用途(如申貸、核貸或有公務申請需求)時,就必須申領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政電子謄本;電傳查詢的地籍資料不具備法律效力,僅供自行參考時所使用。

2.收費狀況:電子謄本以每張20元計費、人工登記簿謄本以每張5元計費;電傳查詢以每人每筆(棟)10元計費。詳細收費狀況請參考:【客戶服務】->【費率說明】。

3.使用限制:電子謄本完成申領後將於網站上保留7天,7天內重覆檢視或下載不另計費,超過7天檔案將予以刪除,如需相同資料,須重新申請並計費;電傳查詢完成後網站不會保留查詢結果,查詢畫面關閉後,如需相同資料,即須重新查詢並計費。
自 92 年 8 月新增桃園市,目前地政資訊網可查詢的縣市包括: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桃園市
1.請立刻提供本資料給予關貿網路客戶服務中心。

2.本中心將立刻查明是否為某地政事務所資料無法同步異動所致。並請注意地政資訊網首頁最新消息公告。

3.如申請出來的謄本資料為當日異動的,則地政局的同步異動主機會在晚上異動資料,請於明日再查詢地籍地價資料即可。

系統功能指導

本系統自101年10月11日起,提供電傳資訊查詢地籍圖結果可單筆DXF檔下載(需先行安裝AutoCAD等CAD軟體),或另儲存為JPEG檔功能。

操作方式:於地籍圖查詢結果上方->點擊「儲存影像DXF檔」小圖示->選擇JPEG或DXF->如為JPEG檔請於新畫面圖檔上按右鍵另存新檔;如為DXF檔則自動呼叫AutoCAD等CAD軟體並顯示該圖檔。

地政電傳資訊宗地成果電子資料使用說明書:

1.下載本電子資料僅為增強服務,不再另計費用。

2.本電子資料遇有分幅資料,係為該地區仍未作地籍整理,其電子資料為地籍原圖經數化後所產製之數值檔案,其數值檔內之數化坐標未經實測。

3.本電子資料所載宗地資訊僅供參考之用,欲了解宗地實際位置仍應依法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鑑界,其宗地界址仍應經地政事務所實測為準。
為維護民眾個人財產隱私,依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第 09233238600 號函,自 92 年 11 月 14 日起,「台北市地政資訊網」之「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兩項資料刪除,其他縣市別也比照規定辦理。
可能該地段已重劃過,可連結到各縣市地政局的網頁中查詢新的地段或地建號資料。
請在「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的欄位不要作勾選,重新登入即可。
因當初建立資料方式沒有統一,建議可直接用用數字段及國字相互交查,並建議您減少查詢的條件,將搜尋的範圍較大。
因為目前建物平面圖的資料是經過掃瞄和壓縮轉檔為GIF格式,再解壓縮後轉至共同資料庫主機上供網路查詢,中間經過不同格式轉檔傳輸後,解析度不如原始儲存於地政事務所之原始檔案資料。短期希望地政局可以統一規定原始檔提供之資料格式,提供與地政事務所資料一致的解析度,但是使用端印表機的品質是否優良仍有影響。長遠而言,希望地政局可以規畫提供如地籍圖的元件化資料格式儲存建物圖,以解決掃瞄解析度不佳和加值功能受限制的問題。
電子謄本以張數計費,成功查調電子謄本後,提供領件時間為申請後七天內(全天24小時服務),不受網頁關閉之限制。
內政部規定地籍圖不能標示地目,故將地目標註拿掉。
在謄本申請作業畫面的右上角有個最大張數,因為系統預設為 100,因為查詢的資料張數過多,所以必須修改張數後再做查詢領件即可。
舉例:若以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查詢,會列出三重路所有號的清單,此清單則是查詢項目中的門牌查詢(子查詢)
JAVA下載方式已變更,下載步驟如下:
1. 連結至 ttt.land.net.tw 網頁
2. 選擇網頁上方的下載專區→軟體下載
3. 選擇軟體 Sun Java 點選最右邊的檔案進行下載安裝即可
本網建議瀏覽器為 Microsoft Edge 或 Google Chrome

敬請自行調整適合您的畫面顯示或字體大小。

開始→設定→控制台→顯示器→設定→COLOR PALETTE 或 FONT SIZE
今日查詢狀況僅能查詢前一日及當日的查詢紀錄,是否計費的欄位註記 Y 為計費,N 為不計費,當日查詢的紀錄將於隔日才會註記是否計費。
若要查詢之前的紀錄,請洽關貿網路客服中心索取填寫傳輸費用報表申請表辦理。
當您需要列印查詢結果時有下列幾點必須注意:

1. 由於畫面分割為三個頁框,所以在列印前您必須在顯示頁框的空白處用滑鼠點一下,以告訴瀏覽器您要列印的頁框是哪一個,否則可能印出的是查詢條件頁框而不是您要的資料。

2. 或是您可在顯示頁框中按滑鼠右鍵以叫出跳顯視窗,然後選取列印指令(視您所使用之瀏覽器是否支援此功能)以列印您要的資料。
請輸入正確密碼,若已自行更改為新密碼則請輸入新密碼。
同一個帳號同時有超過三筆之查詢進行,若懷疑帳號遭人盜用,請從網頁更換密碼。
是該部電腦未安裝 JVM 所致,請下載 Microsoft Visual Machine(在輸入帳號密碼的網頁下面有提供下載)安裝後,即可正常使用。

列印問題

帳單/費用問題

是,因為重開網頁後,所有之前查詢的資料將會隨網頁關閉之後而刪除,若需再查詢同樣的資料,需再重新開啟網頁,將視為新查詢資料,故系統會再重新計費。

客戶資料變更處理

請來電冾關貿網路客服中心索取連線變更申請表,填妥用印(請蓋上申請連線時的原始印章)完畢後傳真到關貿客服中心即可。如有變更戶籍地址或姓名,請傳真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1. 請至【地政資訊網首頁】點選【下載專區】,下載【連線變更申請表】。
2. 勾選【變更後公司基本資料】,填上變更後的公司統編、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發票地址、通訊地址、帳單地址及聯絡資料。
3. 請於用印處蓋上申請服務時的原始印章,變更公司抬頭、負責人之公司要另外加蓋新公司大小章。
4. 檢附變更後公司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傳真至關貿網路客服中心即可。
5. 若原申請服務之公司尚有欠費,則必須先將費用繳清才可以申請移轉變更哦。
6. 本客服中心資料組人員完成帳號移轉變更作業後,次月之帳單資料即會是變更後的公司資料。
請來電冾關貿網路客服中心索取連線變更申請表,填妥用印(請蓋上申請連線時的原始印章)完畢後,請傳真到關貿客服中心即可;另外若是個人申請,還要必須再填一份信用卡或自動轉帳的取消授權書,取消授權的申請書必須正本寄回關貿網路辦理。
每隔半點轉檔一次,請資料組人員送出復線資料後,用戶約半小時後可使用。(例:14:07 從系統送出用戶復線資料,14:30 用戶即可使用;建議先跟資料組人員確認送出覆線資料時間)